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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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6 14:47:00 | 来源:残联
职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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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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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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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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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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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给予补贴的通知》(武残联[20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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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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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皇家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户籍,持有皇家国际(中国)官方网站
残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2、通过驾驶员培训考核,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能力、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规定条件的和手指末节残缺或右手拇指缺失的残疾人。
3、需是2000年以后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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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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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收原件2份;
2、户口簿(皇家国际及残疾人本人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身份证(正反),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残疾人证(3-6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驾驶证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的学费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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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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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6月20日前申报(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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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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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本年度内发放补贴给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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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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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受理,填写《武汉市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收件窗口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进行审批,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并转告申请人受理结果;将相关材料汇总转交街道;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3、街道复审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上报区残联;
4、区残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汇总材料后上报市残联;
5、市残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逐级将审批结果告知街道;
6、区残联本年度12月底前将补助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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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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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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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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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申请→社区初审→街道复核→区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批→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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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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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告知残疾人驾照补贴办理流程及相关申请资料。
2、审核阶段责任:区残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盖章,汇总材料后交 市残联。
3、决定阶段责任:市残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逐级将审批结果告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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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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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残疾人学习汽车驾驶技能培训给予补贴的通知》(武残联[201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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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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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街道受理,区残联审核、市残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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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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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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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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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的辖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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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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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行政投诉中心,投诉电话:027-82739051;
2、区长热线:027-82738600;
3、区残联,投诉电话:027-8288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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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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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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