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沈 菲(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债务管理、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城建、产业发展领域部门预算和相关支出管理,产业发展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关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分管综合科(债务科)、经济建设科、产业发展科。
周文英(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乡村振兴;干部人事、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财务、群众诉求办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社保领域部门预算和相关支出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分管办公室(调研法规科)、社会保障科、监督评价科(会计科)。
周艳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财源建设、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政法、文化教育等领域部门预算和相关支出管理工作。
分管预算科、国库科、资产管理科、行政政法科、国库收付中心。
王 正(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非税收入管理、街道财源建设、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街道部门预算相关支出管理和会计管理工作。
分管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财税协调办公室)、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预算编审中心(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
徐 翘(三级调研员):协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乡村振兴工作。
盛绍洪(三级调研员):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