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龙朝晖:主持全面工作。对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庄光朝: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绩效目标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双评议)、政治巡察等工作,负责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投诉办理、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处置、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新闻宣传、环境宣教(科普)、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管理及数字政府、污染源普查、生态区创建、生物多样性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专职副大队长王伟: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噪声)、应对气候变化、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总量减排、排污权交易等工作,负责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应急、固体废物监管、核与辐射监管、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安全生产、排口管理、新污染物治理、普法宣传、合法性审查、案件审核、两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等工作。
分管综合审批科、综合执法一大队,对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级调研员聂汉雄:负责长江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督察、水污染防治、环境规划、环境统计等工作。
协助分管监督管理科,对协助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三级调研员颜青:负责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信息发布、环境科研等工作。
协助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协助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